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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安徽水利十件大事
1、如期实现国务院确定的近期治淮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治淮投资17亿元,累计完成治淮投资224.8亿元,14项治淮骨干工程全部完成。白莲崖水库各专项验收正在积极推进,其它13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淮干整治补充工程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治淮骨干工程的建成,进一步提升了淮河干流的防洪能力。
2、省水利厅出台贯彻省委、省政府《意见》实施方案
按照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我省提出了打造“四个水利”、建成“四大体系”的水利发展蓝图。一是加快建设工程水利,基本建成重点流域和区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二是积极推进资源水利,基本建成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三是倾心构筑民生水利,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四是同步打造生态水利,基本建成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
3、我省水利基建完成投资再创新高
2009年,全省水利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立足科学发展观新实践,遵循新时期治水新思路,抢抓扩大内需政策新机遇,完成水利基本建设投资65.0亿元,比2008年增加26.7%,连续三年突破50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我省出台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我省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如期实现中央新增水利投资项目建设既定目标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分四批下达我省新增水利项目投资49.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1.42亿元,在全国位居前列,占全省争取中央投资的21.8%。截至2009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41.2亿元,占总投资的83.1%。新增水利项目投资拉动地方和相关行业投资160多亿元,创造就业岗位4万多个。
6、厅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厅机关机构改革,新成立政策法规处和水资源处,单独设立了水土保持处,并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成建制转为厅公务员序列。机构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优化了机构设置,理顺了职责关系,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7、省水利厅启动县级水利部门能力建设三年实施计划
为全面提升县级水利部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落实能力和经济发展能力,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级水利部门能力建设的意见》,并据此制订了《县级水利部门能力建设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启动县级水利部门能力建设三年实施计划。
8、省水利招标中心成立
为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水利厅组建了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目前,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一律进入招投标服务中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转、统一监督管理,为规范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了保障。
9、10位县级水利局长当选为第三届全省优秀水利局长
为表彰先进,促进全省水利工作全面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县级水利局长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各市水利(水务)局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比,王政、胡波、陈兴松、胡国节、王存德、常涛、夏善堂、孟磊、王振、李世清等10位同志获得“第三届全省优秀县级水利(水务)局长”荣誉称号。
10、“佛子岭水库”商标注册成功
水利部公布了第九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我省4处景区榜上有名。至此,我省国家水利风景区总数达到17家。 其中,省佛子岭水库管理处注册的由郭沫若书写的“佛子岭水库”商标,获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准,成为安徽省首个水库风景区商标,该风景区也跻身4A级国家水利风景区行列。
(来源:安徽水利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