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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水务局职责

颍上县水务局职责

    一、单位概况

   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水法》、《防洪法》、《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和有关部门配合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计划;根据职能分工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水利规划、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制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和防止水害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全县河流及湖泊洼地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跨乡镇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报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按照国家、省、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主要沟河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及地区间水事纠纷;对全县河道采砂实施监管。

 (七)负责全县水利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县水利行业有关标准、定额、规程、规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全县水利施工队伍的资质评审。

   (八)负责全县大中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和县属工程的经营管理;指导全县防汛、抗旱、除涝、灌溉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十)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和城市供水水资源建设、水环境保护等城市水利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建设的计划安排及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水利经济管理和财务制度,监督、检查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和单位基础建设。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住址:颍上县城关镇交通西路160号。

    联系方式:电话:0558-4412833、4435196   4435196(传真)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按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撤消水利管理股,原部分行政职能并入水利工程股,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水利工程管理所。据此,县水务局拟设置6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工作关系;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水行业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宣传、组织实施各种涉水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指导水政监察执法工作;承担水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全县城乡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功能区的划分,协同有关部门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全县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制度;主管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和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工作;协调处理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水事纠纷。

   (三)财务股

    负责全县水务系统贯彻实施财政、税收、价格、信贷政策;承担全县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物资、器材计划、供应和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县水费的收交与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规划计划股

    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大中型和县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勘测、设计前期工作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的研究制订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水利有关重大技术问题;承担县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

    (五)水利工程股

    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大中型和县重点水利勘测、设计前期工作管理;承办研究拟订全县水利投资计划;承办水利综合统计;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工作;对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管理;根据分工的有关规定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指导重点及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组织验收;指导、监督水利施工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测工作;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田灌溉、排水、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行蓄洪区)和灌区等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对全县河道和水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按照《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对全县河道采沙、滩涂利用等进行管理;指导全县乡村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县属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及其经营管理的业务指导;主管全县农村节水工作;负责县内灌溉试验站的管理与墒情测报工作;负责全县与水利工程有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工程绿化工作;协调管理乡镇间水利纠纷。

    (六)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报工作;主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拟定全县水利行业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妇、青、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内设单位:

    <一> 县水务局防汛物资器材仓库。

    <二> 县水务局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室。

    

    二级机构

    颍上县机电排灌所。(http://sww1.ys.gov.cn/jgjs/index.php?ty=924&id=79)

    颍上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http://sww1.ys.gov.cn/jgjs/index.php?ty=924&id=80)

    颍上县防汛抗旱机动抢险服务队颍上县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堤防、涵闸的防汛抢险、维修养护工作,同时对全县农田抗旱提供服务,配合县水资源管理所对农村水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颍上县水利工程管理所颍上县水利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省管堤防以外淮河各类堤防,指导管理全县乡镇生产圩堤;负责沿淮河排灌涵闸、内河河道、大沟及面上大中型涵闸等水利工程的管理 、运行和维护;负责征收济河灌区的水工程水费,负责征收颍右堤保护范围内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颍上县水资源管理所。颍上县水资源管理所,负责全县乡镇水务工作组和水务协会的业务管理;负责面上小型涵闸的管理;负责全县水资源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导供水公司的业务工作,对各乡镇水厂实行监管;负责全县灌溉井的管理工作。

    颍上县水政监察大队。颍上县水政监察大队,受县水务局委托行使执法权,负责处理水事纠纷,打击非法水事行为;在水务局的统一指导下,同颍上县河道管理局搞好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宣传水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

   胡波同志简介

    胡波,男,1957年10月生,1982年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矿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县水建公司经理,1999年任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淮河河道管理局局长,2001年9月任县水利局局长,局党组副书记,2004年3月起任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颍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防指办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机构,负责办理全县抗旱工作的正常业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拟定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拟定全县各类重点防洪工程度汛方案及县特大防洪预案。

    三、负责掌握汛期雨情、水情、旱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做好洪水预报,为领导当好参谋。

    四、负责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

    五、监督执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并反馈执行情况。

    六、组织、监督、指导全县的防汛检查、监督实施汛期值班制度。

    七、负责县级防汛物资和储备、调运、管理。

    八、主持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做好防汛抗旱的宣传。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